《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正式公布:人工智能综合性立法进入起草攻坚阶段
2026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首次将‘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综合性立法’列为“力争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备项目”,并明确由司法部牵头、国家网信办与工信部协同组建跨部门立法专班,启动草案起草工作。这是我国AI治理体系从专项规章向基础性法律跃升的关键一步,标志着人工智能立法已脱离政策宣示与部门规章阶段,正式迈入国家最高层级立法程序轨道。
该计划同步披露,立法将聚焦三大核心支柱:一是确立AI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责任体系,覆盖研发、部署、使用、退役各环节;二是构建分级分类监管框架,按风险等级对通用大模型、行业垂类智能体、嵌入式AI设备实施差异化规制;三是创设‘算法影响评估强制备案制’,要求年服务用户超千万或涉及公共利益决策的AI系统,须在上线前完成独立第三方评估并报国家AI治理中心登记。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列入预备项目而非研究项目,意味着草案文本已在实质性起草中,极可能于2026年三季度形成初稿并开展小范围征求意见。不同于此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侧重内容合规,《综合性立法》将首次以法律形式界定AI开发者、部署者、使用者三方权责边界,并为未来AI侵权归责、数据权属确认、自主决策效力等司法难题预留制度接口。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计划特别强调‘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有机衔接’,并要求‘同步修订配套行政法规,确保法律施行具备可操作性’。这意味着,继2025年《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2026年下半年或将密集发布《AI系统安全测评管理办法》《高风险AI应用许可实施细则》等至少五部配套规章。
国际观察人士认为,中国正以立法节奏回应全球AI治理竞速——欧盟AI法案已进入执法准备期,美国白宫刚发布《AI权利法案蓝图》更新版,而中国选择以‘综合性法律+专项规章+技术标准’三轨并进路径,凸显制度型开放与产业可控的双重战略意图。随着立法进程加速,头部AI企业法务团队普遍启动‘立法响应预案’,包括重构内部合规流程、设立AI伦理审查委员会、预研自动化备案系统等。可以预见,2026年三季度将成为中国AI产业合规成本结构性上升与治理能力系统性升级的交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