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制定《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计划11月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2026年5月28日,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正式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明确将启动《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立法工作。该条例由黄乐平等13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经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深入调研与论证,被列为本年度重点立法项目。这是继上海、深圳、杭州之后,又一超大城市以地方性法规形式系统性构建AI治理与发展双轨框架,标志着我国人工智能法治建设正从‘碎片化试点’加速迈向‘城市级制度集成’新阶段。
不同于以往侧重伦理指引或数据安全的单点立法,本次北京条例聚焦“产业促进”主线,拟设专章明确算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大模型备案与分级评估制度、AI+行业融合应用容错清单、以及国产软硬件协同创新采购激励条款。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草案拟首次确立‘AI创新沙盒动态扩围机制’——允许经市级认定的示范区内企业,在医疗影像辅助诊断、智能网联汽车仿真测试、金融风控模型迭代等高价值场景中,依法申请为期不超过18个月的监管弹性适用期,大幅降低合规试错成本。
业内专家指出,北京作为全国AI基础研究高地和头部企业集聚地,其立法动向具有强风向标意义。当前全市已布局7个国家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聚集了超40%的国家新一代AI开放创新平台承建单位。此次立法不仅将强化中关村、未来科学城、朝阳国际创投集聚区等载体的制度供给能力,更可能通过‘京津冀AI产业标准互认’条款,实质性推动跨区域产业链协同。据知情人士透露,条例起草专班已于5月27日完成首轮企业座谈,覆盖芯片、大模型、具身智能、AI制药等12类代表性主体。
展望未来,该条例有望在2027年上半年正式施行,成为全国首部以‘全栈式产业支持’为内核的地方AI法规。其实施效果或将直接影响国家层面《人工智能法》立法节奏与核心条款设计。多位法学与科技政策学者呼吁,应同步建立条例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机制,重点关注中小企业技术转化率、开源模型社区贡献度、以及AI就业岗位净增长等可量化指标,避免法规沦为‘纸面繁荣’。随着11月一审临近,一场关于AI发展权、治理权与创新权再平衡的深度博弈,正在首都立法进程中悄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