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成为东南亚首个AI专门立法国家:《人工智能法》构建风险分级治理新范式
2026年3月1日,越南《人工智能法》正式生效,使越南成为东南亚首个以专门立法形式构建系统性人工智能监管框架的国家。该法由越南国会于2025年12月10日表决通过,共8章35条,填补了东盟地区在人工智
2026年3月1日,越南《人工智能法》正式生效,使越南成为东南亚首个以专门立法形式构建系统性人工智能监管框架的国家。该法由越南国会于2025年12月10日表决通过,共8章35条,填补了东盟地区在人工智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条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将人工智能纳入国家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标志着我国AI治理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化轨道的关键一步。该条款明确表述
2026年3月16日,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管理局(ITA)正式宣布启动‘美国人工智能出口计划’(TheAmericanAIExportsProgram)新阶段。此举标志着美国将AI技术输出从单点突破转向
2026年1月22日,新加坡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期间正式发布《智能体人工智能治理示范框架》(以下简称《框架》),成为全球首个系统性规制AI智能体(AIAgents)的国家级治理文件。该框架由新加坡
2026年初,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施行《大模型备案管理办法(2026版)》,在原有备案制度基础上新增‘大模型服务分级评估’机制,标志着我国生成式AI监管从‘准入登记’迈入‘全周期动态治理’新阶段。
2026年2月,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人工智能法案》修订案,首次将‘AI智能体’(AIAgents)纳入高风险系统监管范畴,并针对中小企业(SMEs)增设差异化合规路径。此次调整是继2024年法案生效后
2026年3月,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AIGC产业人才发展规划(2026—2030年)》,明确提出到2030年培育150万名AIGC专业人才的量化目标,并首次将‘复合型人才’定义
2026年1月15日,《AIGC数据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聚焦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专项规章,其以‘采集—存储—使用—销毁’四环节为轴心,构建起覆盖数据源合法性审查、存储
2026年初,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正式修订发布《大模型备案管理办法(2026版)》,在延续2023年试行办法核心框架基础上,全面升级备案准入、动态监管与退出机制。新版办法最显著
2026年3月1日,越南《人工智能法》正式生效,成为东南亚地区首部以专门立法形式系统规制人工智能研发、部署与应用的法律文件。该法由越南国会于2025年12月审议通过,历时18个月调研起草,覆盖AI全生